外交部:刘强已获妥善安置并于4日回国

国际在线 阅读:115 2024-11-23

  据外交部网站报道,2013年1月4日,外交部发言人华春莹主持例行记者会。答问实录如下:

  问:韩国法院判决拒绝向日方引渡刘强。中方对此有何评论?据报道,刘强已离开韩国,回到上海,请证实。

  答:1月3日,韩国首尔高等法院就刘强引渡日本案作出拒绝日方引渡请求的裁决。中方对此案结果表示欢迎。刘强已得到妥善安置并已于4日回国。

  中国政府高度重视维护海外中国公民的安全与合法权益,中国驻韩国使馆多次派员前往探视刘强,并在职责范围内向刘强提供了必要协助。

声明

1、部分文章来源于网络,仅作为参考。
2、如果网站中图片和文字侵犯了您的版权,请联系1943759704@qq.com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