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环保垂直管理改革启幕 助力“生态小车”飞驰
重庆又有好消息啦!重庆市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改革近日启动了,重庆将在今年内基本完成体制改革工作。
小伙伴们知道吗?作为全国首批改革试点地区,重庆的垂直管理改革开启“探路”模式。这一个“底盘性”的改革,如何助力生态环境这辆小车安稳的”飞驰“呢?赶紧跟随正事君来看看吧!
为什么进行环保垂直管理改革
改革旨在建立健全条块结合、各司其职、权责明确、保障有力、权威高效的环境保护管理体制,切实落实对区县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的监督责任,增强环境监测监察执法的独立性、统一性、权威性和有效性,适应统筹解决跨区域、跨流域环境问题的新要求,规范和加强环保机构队伍建设,为重庆全市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体制保障。
重庆环保垂直管理改革主要内容
垂直管理改革是“底盘性”的制度改革,重庆不愧是“老司机”,在“生态小车”的底盘上狠下了一番功夫。除垂直管理改革主体文件保证“小车”发动外,重庆还同步制定了3项配套文件。让“小车”有了车轮能够正常行驶;有了方向盘能及时调整方向;有了刹车,违规即停接受处罚。
“1+3”方案如汽车底盘上传动系、行驶系、转向系和制动系四部分,构建起了改革框架。
重庆实施环保垂直管理改革的变化
《重庆市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改革实施方案》作为主体文件,是“生态小车”发动的原力。《方案》执行后,带来的主要变化有3点。
原有的四个职能单位更名后,有了新的任务。
1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负责全市生态环境质量监测。
2市环境行政执法总队负责查处重大环境违法行为以及跨区域、跨流域的环境违法案件。
3区县生态环境监测站负责环境执法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
4区县环境行政执法支队负责调查处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环境违法行为。
建立责任清单——各司其责,正常“行驶”
《重庆市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试行)》落实地方党委政府环境保护主体责任,落实市级有关部门(单位)监督管理责任,落实公民、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环境保护责任。
这份责任清单犹如百晓生兵器排行,这些对抗环境问题的"武器"都各有特点与责任。排行榜首的便是需要负总责的区县党委,对其实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终身追责”。《规定》还明确了4个市委工作机构的主要工作责任,组织部门将生态环境保护纳入年度综合考核,作为选拔干部的重要依据。
《重庆市环境保护督察办法(试行)》规定市环保部门派驻专门人员开展日常监察。每两年派出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被督察地开展集中督察。
重庆五大环保行动实施方案和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等推进情况是督察重点之一。
厉害了,我的哥!但正事君认为最厉害之处在于督察结果将纳入区县经济社会发展实绩考核和市级党政机关目标管理绩效考核,移交市委组织部。需要问责或追究党纪政纪责任的,移交纪检监察机关或有关党组织处理。
整改方案于督察情况反馈后30个工作日内报送市政府,并在6个月内报送整改情况。正事君觉得如果偏离了方向,就要及时调整,驶回正轨哦。
25类行为将被追责——停车处罚,换人“上路”
《重庆市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对追责情形进行细化,25类行为将被追究生态环境损害责任。
《细则》对追责程序方式进行细化,增加从重从轻情形。责任追究形式有通报、诫勉、责令公开道歉;组织处理,包括调离岗位、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降职等;党纪政纪处分。追责对象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当心!你的“行驶”记录都被“行车记录仪”保留着。
受到追责的党政领导干部,取消当年评优评先和评选各类先进的资格。对在生态环境和资源方面造成严重破坏负有责任的干部,实行“责任终身追究制”,责任人在任则不得提拔使用或者转任重要职务。
原标题:重庆环保垂直管理改革启幕 助力“生态小车”飞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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